部门介绍
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,简称“质量中心”于2023年9月27日成立,是负责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、教学评估和督导的职能部门,下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个部门。
一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部门职责:
1.负责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。
2.负责全校计划编制,重点工作跟踪与监督。
3.负责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等的统计与年审。
4.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二、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门职责:
1.制定各类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2.研究本科教学合格评估、审核评估、专业评估、专业认证指标体系及其内涵,下达各项评建任务,协调各项目组、各单位有序推进各类评建工作。
3.编印各类学习材料,组织宣贯评建工作的政策要义和工作要求。
4.牵头组织撰写各类校级层面评估报告及相应支撑材料汇总等。
5.组织协调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评建工作的自查、自评,自建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评建相关工作。